蘭州吊籃廠家-吊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2019-11-18 來自: 蘭州鑫永源商貿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334
1.吊籃使用單位在每班吊籃作業前,應當組織吊籃操作人員對吊籃的安全狀況進行整體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吊籃使用單位在吊籃下方應設置安全隔離區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不得在吊籃垂直運行區域內進行交叉作業。
3.吊籃操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和產品使用說明書等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指揮和違規作業。
4.施工作業時,嚴禁超過吊籃的額定載荷。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
5.吊籃操作人員發現吊籃運轉異?;虺霈F故障時,應當立即切斷電源并停止操作,在保證***情況下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6.吊籃故障應當由吊籃產權單位的***維修人員及時進行修復或排除,在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安全鎖須由安全鎖生產廠家進行維修。
7.操作人員在作業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每班作業前,操作人員應當對吊籃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處理,排除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數后,方可使用吊籃。
8.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嚴禁在空中攀爬進出吊籃,嚴禁酒后登吊籃操作,嚴禁向下拋扔雜物,嚴禁將吊籃用作起重運輸和進行頻繁升降運動。
9.吊籃上的操作人員應當配備獨立于懸吊平臺的安全繩及安全帶等安全裝置。安全繩應當固定于有足夠強度的建筑物結構上。嚴禁將安全繩、安全帶直接固定在吊籃結構上。
10.有架空輸電線場所,吊籃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0m,如果條件限制,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籃。
11.每天作業完畢應將吊籃降落于地面,同時切斷吊籃電源,清除吊籃內的建筑垃圾。
12.吊籃操作人員應當如實填寫吊籃運轉、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和交接班記錄。
13.每臺吊籃上只允許2人作業。
14.對停用15日及以上重新啟用的吊籃,吊籃使用單位應當會同產權單位、安拆單位、監理單位依照有關標準規范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啟用。